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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0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

?莱安监发〔2017〕117号


各区(功能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人员出入安全管理

各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健全出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外来人员出入生产储存区的安全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要由门卫进行登记,并进行安全告知,由企业相关人员引导进入,严禁无关人员未经许可进入生产区。进入易燃易爆区域要收缴火种、关闭手机或放置到指定位置保存,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电子设备。

二、加强车辆出入管理

外来车辆进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要进行查验登记,严禁无关车辆随意进出。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车辆要加装阻火器;装卸货物要严格遵守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发货、装载前要查验购货单位、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相应资质,要对车辆安全状况、安全附件、警示标志、应急器材进行检查;要主动为购货单位和承运车辆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并随车携带。

三、加强厂区安全巡查

企业要建立厂区安全巡查制度,采取岗位自查、管理部门定时轮回巡查、视频监控巡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巡查外来人员、外来车辆、外来施工作业单位的巡查。外来人员、车辆及施工作业人员要在指定区域活动和作业,严禁进入无关区域;一经发现无关人员和车辆要及时带离生产、储存厂区。

四、持续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在建立完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科学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完善安全检查标准、合理确定安全检查频次并认真贯彻落实,要加强日常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按照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五、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9号)已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的安全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细化和延伸。各区、各有关企业要采取专题讲座、专家辅导、座谈交流等方式,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多渠道宣传,要充分认识《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不断提高化工行业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不断推动我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要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与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和执法监察结合起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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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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