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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安全生产巡查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15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10月26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决定,莱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3个巡查组,从11月14日开始,对莱城区人民政府、钢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查对象

莱城区人民政府、钢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巡查工作延伸到被巡查区的镇(街道)、有关部门和企业。

二、巡查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中央、省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情况。

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及市安委会重点工作安排情况。

3.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情况。

4.坚持依法治安,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规划制订、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施“科技强安”及强化安全培训、宣传教育等情况。

5.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情况,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市场准入、淘汰落后工艺、“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

6.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安监执法力量和执法监察工作,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监管执法保障措施等情况。

7.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举报信息核查处理情况,推进安全生产普遍参与、社会共治、举报奖励等工作落实情况。

8.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上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及时如实报告事故信息,公开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等情况。

9.安全文化示范镇(街道)、安全文化示范村(居)、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四个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10.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1.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部署的其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三、受理信访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

巡查期间,各巡查组将受理社会各界反映莱城区、钢城区、高新区及其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和人员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同时接受投诉举报莱城区、钢城区、高新区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其他不属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不在巡查组受理范围。

(二)受理方式

莱城区:举报电话:96009696;举报邮箱:lcaj96009696@163.com; 举报地址:莱芜市花园北路101号520室,市安全生产第一巡查组(收)。

钢城区:举报电话15563402931;举报邮箱:lwgcxc@163.com;举报地址:莱芜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8号605室,市安全生产第二巡查组(收)。

高新区:举报电话8868172,8867680;举报邮箱:xcgxq2017@163.com;举报地址:莱芜市汇源大街108号805B室,市安全生产第三巡查组(收)。

(三)受理时间

市安全生产第一巡查组: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

市安全生产第二巡查组: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

市安全生产第三巡查组: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18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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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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