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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9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进一步推进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7〕11号
各有关市安监局:
??? 2016年,各有关市按照《山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总体上看,各市高度重视,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进度,开展了排查摸底,指导督促两类企业开展治理。经排查,全省有13个市涉及两类企业。其中,陶瓷生产企业323家,耐火材料制造企业212家。相关企业按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治理方案,采取针对性的工程治理措施和管理措施,工作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地区对治理工作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积极性主动性不足,对企业督促指导不够。相关企业治理方案可操作性不强,责任、培训、资金投入等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治理工作不力。为进一步推进两类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我省是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大省,分别占全国总量的10%和13%。从摸底情况看,一些企业现场粉尘危害仍相当严重,重点岗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接触粉尘劳动者培训率、粉尘危害定期检测率、接触粉尘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等6个指标与工作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年治理工作要求,2017年治理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各相关市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治理措施,并通过树立样板企业,典型示范引领,整体部署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专项治理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 二、积极推动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结合专项治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排查辨识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和隐患,采取防控、整治措施,实现风险科学管控和隐患有效治理。要同步推进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小微企业两个体系建设,帮助和督促小微企业针对自身特点,采用最简单、最直观的方式,把企业内部最容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环节、岗位、设备、场所找出来,逐一采取可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 三、严格对标排查治理。要指导各相关企业对照《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13691)》和《耐火材料企业防尘规程(GB12434)》,落实工程治理措施和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和资金投入,改造和完善防尘除尘设施。工程治理工作完成后,要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粉尘进行定期检测,对防尘除尘设施效果进行评价(近三年未做现状评价的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现状评价)。根据检测和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防尘除尘设施,健全管理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加强对企业排查治理过程的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覆盖到辖区内所有两类企业。按照《治理方案》部署和《山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职业健康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2017年4-6月份组织开展两轮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劳动者人数达100人以上的企业及粉尘超标严重的企业。要将专项治理执法检查列入行政执法计划,并于7-9月份开展集中监督执法,全面检查两类企业专项治理和“两个体系”建设情况。对开展专项治理不认真、粉尘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设施或达不到防尘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用品,以及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治理后粉尘浓度仍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省安监局将于9月份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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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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