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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抽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转发《关于做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抽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安监局,市局各科室(单位):

现将省局《关于做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抽查迎检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各区(功能区)安监局、市局业务科室(单位)要认真梳理好今年以来各自职责和分工范围内形成的执法检查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各专项执法活动形成的执法检查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管理,以备抽查。

二、各区(功能区)安监局要监督、指导辖区内各镇(街道)规范填写和使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7月-10月)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文书,确保形成闭环。

三、各区(功能区)安监局要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准确、及时统计并填报相关执法数据,具体内容见总局厅函〔2017〕370号通知附件1、附件2,于9月13日前报市安监局。

四、各区(功能区)安监局若有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例要形成书面情况于9月13日前报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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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庆红 ???联系电话:8892836

电子邮箱:wsjdwq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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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7日

附件下载:转发《关于做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抽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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